企业技术改造,既是工业有效投资的重要组成,也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宁波市工业技改工作成绩斐然,刘奇书记在几次大会上给予充分肯定。
为支持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宁波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成长企业”、“机器换人”、“产业链培育”等技改专项的补助。补助方式上,由宁波市财政与企业属地县(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补助(南三县按73比例)。但企业在申领财政补助时,少配套、迟配套,甚至不配套的情况屡屡出现,企业反映“政策不实”、“被忽悠”!
落实障碍
由于受县(市)区财政技改专项资金规模限制,县(市)区配套部分补助金额不足。个别县(市)区甚至不落实配套资金,导致企业拿到的实际补助金额缩水。
不少县(市)区财政要求配套资金与企业的实际税收贡献挂钩(因次年才能显示税收贡献数据),造成配套资金到位迟。另外,对新兴产业、创业型中小企业的新开工项目,建设期内往往缺少税收贡献,不少企业反映这种挂钩方式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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