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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县强区建设为抓手 进一步推进工业强省建设
2013年浙江省经信委工作计划(一)
信息来源:浙江省经信委 发布于 2013/6/14 14:14:00 点击量: 2175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业强省建设的目标要求,2013年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要紧紧围绕工业强省建设目标,突出夏宝龙书记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腾笼换鸟”、“机器换人”、发展装备制造业和“个转企、小微企业上规模”等“四个全面推进”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具体围绕以下八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和深化。

 

    深化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进一步发挥试点县(市、区)在工业强省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探索开展工业强区建设试点。重点依托工业强县强区等载体,加快创建“五型”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推进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强省建设新突破。

 

    一是深入推进工业强县建设试点。以20个工业强县(市、区)试点为重点,深化推进全省性工业强县(市、区)建设;健全完善工业强县(市、区)考评体系,探索开展覆盖全省的强县(市、区)建设评价排序,施行试点县(市、区)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各县(市、区)比学赶超、创先争强氛围;筛选试点县(市、区)一批重点项目列入省重大工业项目库,支持试点县(市、区)重点产业做强做大。以工业强县(市、区)试点为依托,加强政策扶持,深入推进重点企业研究院和工业设计基地建设。选择工业基础和发展环境好的设区市以及产业基础扎实的镇,探索推进工业强市、强镇建设。

 

    二是探索开展工业强区建设试点。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为重点,探索工业强区建设试点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强区建设试点。深入推进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创建高新区,支持集聚区根据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产业导向,创建以新能源汽车、船舶装备、智能纺织印染装备、现代物流装备、现代农业装备等重点产业链为主导产业的、错位发展的高新区,增强工业强省建设平台基础。

 

    三是实施“五型”龙头骨干企业创建工作。加快制定实施总部型、品牌型、上市型、高新型和产业联盟主导型等“五型企业”创建政策意见,建立“五型企业”培育机制,探索开展总部型企业、品牌标杆型企业、产业联盟主导型企业的试点。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培育省级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激励引导机制,探索开展龙头骨干企业单位能耗产出、单位用电产出、亩产税收等指标的排序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现代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健全完善产业集群示范区评价机制,动态调整和优化产业集群示范区试点单位,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集群内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和大中小企业专业化配套协作,加快推行、推广现代制造模式和商业模式,有效发挥产业集群示范区对全省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两带两升”作用。抓好国家级和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探索开展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发展绩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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