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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金”减免难 中小微企业很无奈
信息来源:宁波市8718公共服务平台 作者:8718专题报道组 发布于 2013/6/15 14:04:00 点击量: 3031

 

    地方水利基金是用于我市地方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计征。“新政26条”颁发以来,我市中小微企业反响热烈,但在享受水利基金减免惠政上却很无奈。

 

    1、“新政26条”之水利基金(中小微企业适用)

 

    ①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底,对经营困难、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型企业减免水利基金;

 

    ②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自创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第4-5年减半征收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2、落实障碍

 

    ①产业政策导向至今未出台;

 

    ②“经营困难”无明确界定标准;

 

    ③申报审批形式加高了享受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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