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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期外贸财会岗位培训班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培训中心 发布于 2013/7/3 11:32:00 点击量: 1754

 

    为不断提高外贸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帮助外贸企业化解政策性风险(特别是新获权的外贸企业和新进外贸企业的财务人员),新的一年里中心本着务实的态度,努力将教学内容紧跟政策和市场的变化并及时更新。我们将聘请相关主管部门及行业里的权威专家授课。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市外贸局颁发《外贸财会岗位培训专业证书》,经单位同意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学员,由市财政按培训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一、培训对象:具有初级会计基础,从事对外贸易会计工作或准备从事对外贸易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财会专业类的大、中专学生。


    二、培训内容:外贸会计基础知识,外贸会计实务政策管理与账务核算(对外贸易会计科目,外汇业务核算,出口商品收购核算,自营进出口销售会计分录,代理进出口业务核算,进口付汇出口收汇核销制度,进料来料加工的会计核算,技术进出口的业务、税务及账务处理,样展品、包装物、物料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工业企业成本会计的计算方法,外贸企业会计对内对外报表等等),进出口企业财务管理与风险防范,新税法解读与进出口企业纳税筹划(合理避税),政府对进出口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外汇管理技巧和人民币跨境结算风险防范、最新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核算及管理,最新出口退税软件上机操作等。


    三、收费标准及课时:培训费1000元,计算机使用费100元,教材资料费100元,合计1200元。培训班实际授课时间共计8天。


    四、培训时间:拟定2013年九月中上旬开课,双休日上课。


    五、培训证书:凡参加培训班学习,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后,由宁波市外经贸局颁发《外贸财会岗位培训专业证书》。

 

    六、报名时间:即日开始,额满截止。

 

    七、联系电话:87316726、87311929


    温馨提示:企业注册地在镇海区的培训学员享有培训费100%的补助;企业注册地在江北区、海曙区、北仑区、鄞州区、宁海县的学员享有培训费80%的补助;企业注册地在江东区、高新区的学员享有培训费50%的补助;其他县市区的培训学员培训获证后次年可获培训费30%的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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