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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宁波各县(市)、区培训补助政策概览
信息来源: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培训中心 发布于 2013/7/3 16:30:00 点击量: 1628

 

县市区培训费比例补助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镇海 10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培训发票。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培训中心 
江北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培训中心 
北仑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最高1000元)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培训发票;5、企业出具的正规收款收据。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培训中心
海曙 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1、2012年海曙区商务局奖励(补助)申报表;2、《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复印件;5、培训发票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海曙区商务局培训中心  
鄞州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培训发票。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培训中心
高新区 50% 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培训中心
宁海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培训发票。 培训结束后次年通知宁海县商务局
江东区50%1、江东区企业外经贸人才培训补贴申报表及总表“外经贸人才培训、人才招聘奖励”栏;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复印件;
4、培训发票复印件。
培训结束后次年通知江东区经合局 
慈溪、余姚 30%(语言类项目不享受补助)1、学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正规收款收据;2、证书原件复印件;3、培训发票复印件。培训结束后次年通知培训中心
奉化、象山 
大榭、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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