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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宁波各县(市)、区培训补助政策概览
信息来源: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培训中心 发布于
2013/7/3 16:30:0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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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培训费比例 | 补助办理所需材料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镇海 | 10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培训发票。 | 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 | 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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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 | 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 | 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 | 培训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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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 | 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最高1000元)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培训发票;5、企业出具的正规收款收据。 | 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 | 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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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 | 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 | 1、2012年海曙区商务局奖励(补助)申报表;2、《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复印件;5、培训发票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 | 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 | 海曙区商务局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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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 | 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4、培训发票。 | 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 | 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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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50% | 培训结束后立刻办理 | 培训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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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 | 80%(其中语言类项目为50%)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培训发票。 | 培训结束后次年通知 | 宁海县商务局 |
江东区 | 50% | 1、江东区企业外经贸人才培训补贴申报表及总表“外经贸人才培训、人才招聘奖励”栏;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培训人员合格证书复印件; 4、培训发票复印件。 | 培训结束后次年通知 | 江东区经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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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余姚 | 30%(语言类项目不享受补助) | 1、学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正规收款收据;2、证书原件复印件;3、培训发票复印件。 | 培训结束后次年通知 | 培训中心 |
奉化、象山 | ||||
大榭、保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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