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五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宁波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甬科知[2011]4号 甬财政教[2011]7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涉外授权专利补助资金的审核工作,方便受益人领取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获得授权的涉外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设计。
二、申报材料
1、涉外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3、宁波市涉外专利补助申请表。
三、申报程序
收到本通知后,请你单位及时通知所辖区域内的涉外专利权人,并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寄送我局。
我局对于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的涉外专利权,其补助经费将纳入今年专利专项经费后一并划拨至你单位,由你单位配套后兑付给受益人。
联系人:吴华荣 电 话:56128325
地址:解放北路91号4号楼710室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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