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慈溪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慈溪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通知
信息来源:慈溪市科技局 作者:编辑 马侃侃 查丽花 发布于 2013/8/16 13:59:00 点击量: 1545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东滨海区管委会经发局、市新兴产业集群区管委会招商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区域特色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发展,根据《慈溪市三年三百家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慈科〔2013〕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慈溪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企业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尊重知识,重视人才,知人善任,能为研发机构建设提供良好的条件,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2、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我市优先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超过1000万元;传统产业领域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超过3000万元。

 

    3、企业研发机构财务单独核算,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或上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在300万元以上。

 

    4、研发机构拥有一支以中高级层次人才领军的科技研发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占中心人员总数50%以上,其中,直接从事研发的工程技术人员5人以上。

 

    5、研发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场所,研发设计用房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有较为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配备必备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

 

    6、企业注重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近两年内,至少拥有1件发明专利,或2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牵头制(修)订行业(国家、国际)标准1个以上;或拥有宁波市级以上名牌产品1个以上。

 

    7、研发机构组织健全,制定了发展规划,建立了健全的科技项目立项管理、科技人员绩效考核、科技成果管理等制度。

 

    二、申请程序

 

    1、企业根据《慈溪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分细则》(附件1)进行评分,总体得分超过60分可进行申请。

 

    2、申报单位登录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cxsti.gov.cn),点击“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在线填写申报表,同时将《慈溪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2)的电子文档上传。

 

    3、网上申报材料经镇(街道、两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初审后提交,市科技局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网上申报材料给予项目申报编号。

 

    4、申报单位将《慈溪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申请书》(附件2)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镇(街道、两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提交至受理地址。

 

    三、受理要求

 

    1、慈溪市工程技术中心中心名称应规范使用,统一采用“慈溪+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究开发方向+工程技术中心”。

 

    2、纸质材料应内附目录和相应的页码,附件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3、材料请于2013年6月28日前送至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D区综合窗口(三北大街777号)。

 

    慈溪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联系人: 徐彬、李明成   联系电话:63961312

 

    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旭旦        联系电话:63961736

 

           刘雪峰        联系电话:63029702

 

 

    附件:

 

    1、慈溪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评分细则及认定申请书.doc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