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局、经发局),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技改〔2012〕200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国内外工业设计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宁波地区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机构、相关制造企业或个人。
二、申报条件及奖励
2013年,获得国际知名的工业设计和创意大赛(红点、IF、IDEA、G-MARK等)奖项的,经认可,每项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内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相关评奖活动奖项的, 经认可,每项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机构)、个人每年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工业设计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申报表(申报表格可在市经信委网站www.nbeic.gov.cn下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将书面申请表及相关材料1份送交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形式审核后,于9月1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技改处,电子文档发到电子邮箱。
联系人:管大年
电话:87186405
传真:87272181
电子邮箱:guandn@126.com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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