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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声明将为企业带来极大的便利
信息来源:宁波检验检疫局 发布于 2013/9/12 10:21:00 点击量: 1060

 

    欧盟委员会条例第1063/2010号规定,欧盟定于2017年起由原产地声明取代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应当在普惠制受惠国主管机构进行注册,每个受惠国应当建立注册出口商的电子档案,并通报欧委会。 

 

  原产地声明取代原产地证书后,不但简化了原产地规则和申报程序,促进了受惠国产品准入,而且也加强对产品原产地管理,强化出口商的责任。对出口企业而言,简化申报程序也给其带来了直接的实惠,原产地证的申领更加方便快捷,节约相关办证费用。

 

  为促进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宁波检验检疫局积极向辖区企业宣传该项欧盟将要实施的签证新规,认真梳理了辖区申请欧盟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的出口企业,结合企业签证质量、诚信等级、签证产品范围等情况,筛选出中化宁波(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思逸倍欣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南联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出口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企业参加欧盟普惠制原产地声明试点。 

 

  据统计,2013年1-8月,宁波地区向欧盟签署14.95万份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涉及金额达51.78亿美元。目前,宁波地区向欧盟签署普惠制原产地证的企业就达7000余家。 

 

  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不断了解掌握新的普惠制政策,掌握自身产品的降税模式和降税幅度,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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