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1〕182号)总体要求和《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补助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类别
(一)我市非政府直接投资的LED应用项目,具体包括道路(含隧道)照明、景观和公共设施(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照明、地铁轻轨照明、室内照明等;
(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参与LED照明应用工程投资建设的我市合同能源管理企业;
(三)LED照明应用支撑项目。
第1款和第2款LED应用项目,其照明产品或核心部件须由我市企业生产。
第3款应用支撑项目,指由我市企业组织实施的LED照明产品核心技术研发及工程化项目,具体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B10-产业技术创新及成果产业化科技项目)申报流程,通过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二、补助条件
(一)LED应用项目的LED产品总价达到5万元;
(二)LED产品的性能指标达到行业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三、申报材料要求
LED应用项目承担单位和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局、管委会科技部门提出补助申请。
(一)LED应用项目申请补助主要资料:
1、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资金补助申请表(附表);
2、LED应用规模、资金来源、采购发票等项目竣工报告;
3、LED产品性能指标达到行业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
4、LED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资质相关证明资料。
(二)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申请补助主要资料:
1、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资金补助申请表(附表);
2、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方案、合同;
3、LED产品性能指标达到行业或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
4、LED生产企业或供应商资质相关证明资料。
(三)补助申请资料(一式二份)由所在地的科技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由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部。
(四)受理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
四、其它事项
(一)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额度,主要根据LED产品采购价实际应用总额,或者LED产品合同能源实际推广总额按一定比例确定(最高为20%),其中对于单个项目的补助总额最高为100万元。
(二)市级专项资金下达后,所在地的县(市)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应安排一定经费予以补助。
联系方式:
1、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人:赵新明
联系电话:27877183
联系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研发园扬帆路999弄3号楼2楼
2、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陈善福,联系电话:56128317
附件:宁波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doc
宁波市科技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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