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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征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公告
信息来源: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编辑 王莹 查丽花 发布于 2013/9/26 15:56:00 点击量: 248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海曙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开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海党〔2012〕28号),特向海内外征集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重点

 

    围绕海曙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或项目。重点引进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装备、海洋高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创意设计等领域,金融、现代物流、国际商贸、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创业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条件:

 

    1.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且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

 

    (二)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可放宽到65岁;

 

    2.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管理(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人文社科人才与文化艺术人才;

 

    3.学术技术或经营管理创新能力受到业界公认,研究领域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成果处于相关领域前沿,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三、扶持政策

 

    1.人才创业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经评审,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

 

    2.人才创新资助:企业引进符合上述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经评审,给予引进人才最高100万元的创新经费资助。

 

    3.宁波市“3315”团队扶持:海内外高端创新创业团队获宁波市“3315计划”A类、B类、C类团队经费资助,且项目落户海曙的,分别给予团队500万元、300万元和 100万元的创新创业配套资助。

 

    4.创业企业补助: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前3年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后3年给予50%补助。

 

    5.创新人才补助: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其团队核心成员可按其所缴个人所得税的区级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享受期最高为5年。

 

    6.租金补贴:经认定的企业可免费使用为期三年的100平米指定办公用房,并享受3年50%的物业费补助。

 

    7.融资贴息:经认定的企业在实施创新创业项目过程中,项目市场化前景较好的,3年内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融资贴息。

 

    8.人才公寓:经认定的企业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其团队核心成员长期在海曙工作的,可在3年内免租区人才公寓或享受相应的租房补助。

 

    对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采取特事特办、一企一策的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四、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或个人通过“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shs.gov.cn)下载申报表格,按照填报要求填写相应资料,并发送至hsrcsc@126.com邮箱。申报常年受理,此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30日,逾期申报的,纳入下一批评审。

 

    2.初审。对申报者的身份、年龄、护照、国籍、学历、经历和业绩等申报资料及拥有科技成果、专利等进行审查。

 

    3.综合评定。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后,确定项目及人选。

 

    五、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曙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基本情况》、《商业计划书》并附电子文本;

 

    2.附件材料:①学历证明;②身份证明;③国内外知名企业任职或相关创业情况证明材料;④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3.已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权构成材料等)、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朱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0086-574-87258838、88282828-1 
    E-mail:
hsrcsc@126.com
    传  真:0086-574-87258826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3楼
    邮  编:315000

    附件《海曙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基本情况》、《商业计划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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