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杭州湾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高新区、东钱湖度假区经发局:
今年第23号台风“菲特”风力强,雨量大,又恰逢天文大潮,部分地区出现洪涝灾害,工业企业受淹情况严重,对我市企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为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生产自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企业灾后生产自救工作组织领导。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抗击台风灾害、帮助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主要领导要深入企业,全面摸清企业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帮助、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广大企业要立足自身,积极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及早恢复正常生产。
二、加强企业抗灾自救工作协调服务。当前,各地经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物资、电力、通讯等部门联系,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救灾、排涝设备和燃料等应急物资,及早恢复电力供应。下步,要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必要的生产自救资金和保险理赔,为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提供良好服务。
三、抓紧开展企业生产自救工作。广大企业要根据企业受灾实际情况,尽快组织人员开展生产自救。一是抓紧做好厂区防洪、排涝工作,减少洪水对生产设施的浸害;二是对受淹物资和产品进行及时清理、处置,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三是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厂房、机器设备和厂区电力装置等生产设施,及早恢复正常生产。四是要加强厂区内因灾出现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危化品生产企业,要加强对危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和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四、抓紧做好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各地经信部门要抓紧做好调查工作,了解掌握企业受灾情况,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自救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和部署工作当好参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早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促进工业经济发展。
请各地将工业企业受灾情况调查汇总后,于10月9日上午11时前上报给我委经济运行处。
联系人:徐伟洋,联系电话:87186415,传真:87272153
附表:工业企业受23号台风影响损失情况调查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8日
附表
工业企业受23号台风影响损失情况调查表
上报单位:
序号 | 内容 | 数据 | 备注 | |
1 | 受灾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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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停产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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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台风造成直接损失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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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 厂房等建筑物损失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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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等设备损坏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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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原辅材料等损失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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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台风造成停工停产间接损失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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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员伤(亡)情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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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工业受灾情况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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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