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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发改委 发布于 2013/10/14 17:30:00 点击量: 1459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六区二岛”经发局,委管委属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给我市带来大范围的持续强降雨,降雨量之大、受灾面积之广、受灾群众之多、洪涝灾害影响之重,历史罕见。为切实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全力打好抗洪救灾硬仗

 

   抗洪救灾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全市发改系统要把抗洪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主要任务,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凝聚系统合力,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全身心投入抗洪救灾这场硬仗。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灾毁设施的排摸统计工作,为灾后重建提供基础;要认真做好减灾减损工作,密切关注灾情的后续发展态势,严密防范次生灾害带来的影响;要以最实作风帮助基层做好抗洪抗灾工作,努力使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尽心尽力解决实际问题

 

   委机关要发挥好表率作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观念,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抗洪救灾工作取得实效。要迅速、多渠道了解一线受灾情况,抓紧梳理受灾项目,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委机关各处室要扎实开展“走亲连心”活动,结合自身职能,突出重点,为受灾的联系企业、联系村镇切切实实解决1—2个实际问题。要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积极奉献爱心、支援灾区,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三、切实加强灾后市场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一)努力保持市场稳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实施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价工作方案,平抑市场价格。

 

   (二)密切监测市场价格动态。要加强监测市场价格动态,重点关注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第一时间掌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加强形势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和应对市场倾向性、苗头性价格问题和异常、突发情况。要启动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上报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和应对措施建议。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要组织力量加大灾后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扰乱正常价格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汽车维修服务行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切实发挥好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维护群众利益。

 

   (四)认真落实价格补贴政策。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在贯彻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基础上,组织实施食品价格补贴政策。必要时,可建议当地政府实行临时性的专项价格补贴。

 

   四、迅速做好受灾农房查勘理赔和后续工作

 

   (一)迅速准确地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要及时全面掌握农村住房受损情况,会同相关保险机构确定大灾理赔工作程序,指导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查勘定损和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督促保险机构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保险赔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理赔仲裁事务,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及时做好理赔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大灾信息通报制度,密切保持与相关部门、镇乡(街道)及保险机构的信息畅通和工作联系,及时向我委报送灾后农房受损及相关理赔工作情况。

 

   五、切实抓好在建重点工程排摸统计、隐患排查和复工建设

 

   (一)做好在建重点工程排摸统计。各地发改部门(重点办)要按照省、市、县(区)三级分类摸清各地在建重点工程损失情况并迅速上报市重点办。要积极会同有关行业部门督促指导区域内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单位开展抗洪救灾工作,力争使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切实加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单位要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基坑支护、脚手架及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和大型机械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基坑施工的重点工程,应组织监测单位重新对基坑安全的稳定性进行数据监测。如存在危险性,要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施工方案优化,消除安全隐患。

 

   (三)做好灾后重点工程复工建设。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科学合理调整建设工期,做好被转移施工人员的回迁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重点工程安全、有序推进。

 

   六、编制上报灾后修复项目投资计划

 

   为及时做好向国家申请重大自然灾害相关项目补助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排摸统计各乡镇受灾情况,对受损严重的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农村道路、农村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等基础设施项目(具体见附表),根据受灾情况,于10月18日前将灾后修复项目投资计划上报我委投资处,并抄送市交通、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多渠道向国家争取项目补助资金。

 

   七、切实加强抢险救灾项目的服务工作

 

   要强化指导服务,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尽最大限度简化抗洪救灾项目审批手续,以最优的服务、最短的流程、最高的效率,搞好服务。对需要我委审批的项目,明确由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对抗洪救灾项目涉及招投标工作,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方式确定。对需要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项目,相关处室要全力以赴,积极做好向上汇报衔接工作。

 

   八、全力做好煤电油气等能源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要加强与煤电油气等能源供应保障部门、单位和企业的信息沟通,强化供需状况的动态监测和重大问题会商,准确掌握台风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细化各项应对措施,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公共设施和抗洪救灾等重点领域电力保障和油气供应。全力以赴做好油气管道保通工作。

 

   九、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把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网上发言人和政务微博等各种渠道,宣传正能量,主动引导网上舆论,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发布各类抗洪救灾工作举措等信息,进一步提高新闻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及时回应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稳定群众心里预期。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农房保险政策和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大力宣传政府在灾后保障市场价格稳定,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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