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光伏制造行业管理,促进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司工作部署,宁波市经信委委组织宁波市光伏企业对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2013年第47号)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电子司[2013]405号)的有关要求做好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
经宁波经信委初审,宁波东方日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日地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尤里卡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符合申报要求。相关申报材料经工信部审查后,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工信部收到材料后9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每年要进行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宁波市光伏企业凡今后符合规范要求的可及时向工信部递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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