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认定管理机构核查、现将2013年我市第二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异议。异议内容应具体详细、以事实为依据,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材料,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署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波市科技局 潘美君
联系电话:56128318
2013年11月29日
附件:宁波市201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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