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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宁波市重点节能改造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甬节能办(2013)32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于 2013/12/18 13:41:00 点击量: 3963

 

各县(市)区经信局(发改局),杭州湾新区、高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经发局,市级主要涉能部门: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节能重点项目实施,围绕节能降耗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加大技术节能力度,决定组织申报2014年宁波市重点节能改造等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范围: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工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项目、工业节水等项目。


  2、重点为2014年新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列入2013年度计划的项目进展进行梳理,并组织有关企业做好2014年度新开工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未列入市重点节能改造等项目计划的,原则上将不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请各地、各部门做好项目的初步审核工作,于2月28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新增重点节能改造等项目汇总后统一报送市节能办(要求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表格及文件可在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章文斌、黄振纲


  电 话:87186439


  邮 箱:zwb75@126.com

 

 

 

 

 

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2014年宁波市重点节能改造等项目计划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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