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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浦新港码头获批成为海关监管场所
信息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于 2014/1/26 10:08:00 点击量: 643

 

  日前,宁波海关正式批复同意象山石浦新港码头注册成为码头类海关监管场所。该码头成为象山县首个获批的海关监管场所。

 

  石浦镇为国家二类开放口岸。为达到海关监管要求,象山县于2013年1月起,着手对该码头整体及各项设施进行全新改造。据介绍,注册成为海关监管场所后,该码头将实行封闭运行,办理通关业务更加方便快捷,有利于台湾船舶进出境开展贸易,将对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的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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