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11〕157号 甬财政教〔2011〕164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申报对象
1、本批次申报的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属于《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一般项目,分为技术攻关类、技术成果转化类;其中技术成果转化类包括已获立项的后续补助项目;
2、申报对象为属于技术实施方的本市企事业单位,且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企业。
二、主要条件
1、项目合作单位必须是在“宁波市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上注册的市内外高校、研究院所或者研发类企业单位会员,技术交易双方之间不存在股权等关联关系;
2、项目合作应在“宁波市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实现对接成交,并按照《合同法》要求签订了有效的技术合同;
3、技术攻关类项目合同约定需支付给项目合作方的研发费不低于20万元,且实际已支付金额不低于5万元;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已发生的技术交易金额累计不低于15万元;
4、后续补助的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应注明立项通知文号和立项编号,并提供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后续期间发生的技术交易支付凭证;
5、除后续补助的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以外,技术攻关类项目的签约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的签约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5月20日;
6、《宁波市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nbsti.gov.cn),点击“B30-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栏目,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成功后,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其中技术攻关类项目必须提供可行性报告)一式二份。
四、其它
1、技术攻关类项目和技术成果转化类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且未获得过市本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补助;
2、项目经审核,市财政科技经费补助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不予以立项。
3、项目受理截止日期:2014年6月1日
联系人:
赵新明(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27877183
张国成(市科技局合作处) 电话:55888325
受理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二楼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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