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批货物,是布匹,2014年1月2日经宁波海关查验后出港,但抵达目的地后,收货方发现其中40%的货物出现损坏,我们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1月24日,宁波高新区某纺织公司老总反映。
8718分理人员收悉该问题后,立即与该纺织公司老总联系,了解到这批货物从封箱到抵达目的地的过程中,只有海关查验时被打开过。当分理人员问及“海关查验时是否有企业代表在场?”、“是否有相关凭证?”、“货物是否购买保险?”时,该老总介绍说,宁波海关查验货物时,他们公司和货代公司都没有派代表到场;凭证方面也只有国外客商发回的照片;货物虽然买了“海上货物运输险”,但保险公司依据照片判断系人为因素导致,因此不予理赔。
“这不仅让我们蒙受了3万元的直接损失,更是影响了公司的形象和信誉!”该纺织公司老总愤懑地说。
8718随后与宁波海关取得联系。宁波海关表示,出口货物的查验是法定程序,查验后由货代公司签字验收,若企业有疑问,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阅查验有关资料。
“调阅查验资料?手续太麻烦了,幸亏这次损失不大,就当是交学费了。以后出口货物在查验时,我们和货代公司一定会到场!”。该老总无奈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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