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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8帮企短评:建立宁波不良从业人员信息平台迫在眉睫
109家企业中有16家曾遭不良员工讹诈
信息来源:8718信息组 作者:政研中心 发布于 2014/5/9 1:26:00 点击量: 2112

 

    窃取技术、小偷小摸、消极怠工、随意跳槽、莫名工伤……这些不良员工的行为,让企业既“头疼”又“无奈”,确实给企业带来很大麻烦,其中特别明显是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窃取技术转投竞争对手或自立门户。今年3月,鄞州区一家生产取暖器的企业,其业务员窃取了企业的专利技术后和余姚一家竞争企业合作,对该企业正在洽谈的价值数百万美元的订单造成了影响。所幸在宁波市科技局、宁波海关的帮助下,积极开展补救措施,未造成损失,但该企业至今仍心有余悸。

 

    二是专职“工闹”四处游诉。北仑区法院曾审理了一起利用欺诈手段骗取用人单位“虚高”的工资证明,继而起诉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案件。法院查询案件系统发现,该吴姓人员在过去几年中,曾以相似事由起诉了5家单位,前2次已得手。

 

    目前国内部分行业很早就开始探索解决行业内的不良从业人员问题:2008年,廊坊市建筑行业对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网上公示;2009年,杭州旅游行业建立了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曝光”制度;2013年,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就员工履职评价和尽职调查建立了制度性的合作机制——职业背景调查互助机制,该机制与上海银监局的从业人员不良信息库、公会审慎录用人员名单形成了有效互补。

 

    而宁波市尚未开始探索解决行业内的不良从业人员问题。宁波市网上就业登记信息平台还未建立不良从业人员信息库,企业无法甄别“不良员工”。

 

    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发布的《劳动争议白皮书》上显示,2012年宁波法院受理的一审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达到了3965件,劳动者“过度维权”事件时有发生,对利用《劳动法》进行恶意诉讼的员工,建议法院建立“黑名单”制度。

 

    综上所述建立不良从业人员信息平台已迫在眉睫。建议宁波市人大、宁波市政协能否积极开展相关调研,为建立不良从业人员信息库创造必要条件。同时,宁波市人社局、宁波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依托社会力量,按行业或地域,积极探索建立职业背景调查互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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