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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甬经信企管(2014)145号
信息来源:宁波市经信委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4/6/4 10:57:00 点击量: 7679

 

各县(市)区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为鼓励引导中小企业通过管理咨询和自主创新活动,推动“百家中小企业管理创新辅导活动”开展,根据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企管〔2014〕144号),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自2013年5月1日开始组织实施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自主创新项目。

 

    (一)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4亿元之间;

    

    3.接受专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诊断辅导服务,项目经费总额在15万元以上;

 

    4.合作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需在市经信委登记报备;

 

    5.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开展管理咨询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绩效显著。

 

    (二)中小企业自主管理创新项目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4亿元之间;

 

    3.企业自主成立管理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目标明确,按计划实施,并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4.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通过自主管理创新变革,生产成本降低,产品合格率提高,企业现场整洁,制度健全,企业运行效率明显提升,效益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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