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成立于一九九五年,是中国司法部和浙江省司法厅较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近二十年的风雨,同舟已经发展成为宁波律师业内规模较大并居于前列地位的综合律师事务所之一,同舟律师事务所以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己任,以与客户和衷共济,风雨同舟为最高理念与行为准则。
同舟律师事务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核心地带,地理环境十分优越,毗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海事人民法院,宁波市公安局等政府重要行政机关,周边金融机构,商业机构云集,交通联络十分便捷。同舟律师事务所办公环境十分舒适,律师事务所采取计算机联网管理及运作,为同舟的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与工作成果。
经过同舟律师的共同努力,同舟律师事务所与政府及各个部门建立了良好而规范的平台关系,同舟律所担任了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以及各局委的常年法律顾问,同舟律师中有数人担任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工商联执委,公安局及其他司法部门监督员,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等职务,同时为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同舟律师还担任了宁波知识产权协会,公共关系协会,注塑机协会,企业家协会,宁波缸套协会,宁波照明协会,侨联法律工作站等协会的法律顾问,同舟人的努力获得了政府和客户的良好口碑,数次被政府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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