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精神,现就有关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四、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本通知第一至三条规定之外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问题,继续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20日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
- 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种子种苗失效
- 库车县出口率达50%新办企业失效
- 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失效
- 余姚市受灾企业更新设备资助失效
- 象山县科技项目计划资助失效
- 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市场流通失效
- 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加工经营失效
- 保税区国税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失效
- 北仑区国税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失效
- 江东区国税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失效
- 海曙区国税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失效
- 镇海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申报失效
- 鄞州区国税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失效
- 镇海区国税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失效
- 宁波市国税局企业研发费加计扣失效
- 小型微利企业(20万元档)所失效
- 余姚市科技合作项目(技术转移失效
- 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失效
- 宁波市企业社发领域重大科技专失效
- 宁波市科技服务企业创新能力提失效
- 余姚市企业技术研发费资助失效
- 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失效
- 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设备投失效
- 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失效
- 6个行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失效
- 江北区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失效
- 宁海县节能技术应用(节能改造失效
- 宁波市产学研合作一般项目(技失效
- 宁波市产学研合作一般项目(技失效
- 宁波市产学研合作一般项目(技失效
- 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服务组织失效
- 企业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企失效
-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失效
- 宁波市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失效
- 6个行业小型微利企业研发和生失效
- 宁波市企业节能改造项目资助失效
- 宁波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失效
- 宁波市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申报中
- 宁海县科技研发投入资助申报中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科技服务体申报中
- 国家星火计划备选项目(引导项申报中
- 国家星火计划备选项目(重点项申报中
-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产业化环境申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