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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8帮企短评:八成以上“小升规”未享房土两税减征惠政
信息来源:8718政研中心 作者:李天宝 傅倩倩 发布于 2014/12/8 9:37:00 点击量: 2133

 

    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4〕9号),宁波市8718平台对该综合性政策进行单元化解构,其中市级财政奖励2万元、社保费减征1个月、水利基金减半征收、房土两税减征等4项“小升规”单元政策,可谓是“真金白银”。

 

    为了解各项政策在“小升规”企业的落地情况,宁波市8718平台在“月巡”中,针对2013年度新上规企业政策享受情况进行了调查。截至9月30日,完成有效征询378家,占全部新上规企业703家的53.8%。新上规企业政策享受情况如下表:

 

序号单元政策享受企业数(家)享受率
1市级财政奖励2万元30781.2%
2社保费减征1个月33889.4%
3水利基金减半征收28374.9%
4房土两税减按30%征收5213.8%

 

    针对房土两税减征惠政享受率低的情况,企业反映县(市)区地税部门表示该项政策的实施尚待宁波市地税局出台“操作性指引”。由于涉及众多“小升规”企业,宁波市8718平台启动“共性诉求件”,代表“小升规”企业直接向宁波市地税局流转反映。

 

    宁波市地税局答复:该局已于9月份制定并向县(市)区地税局下发了《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把握口径问题的指引》。《指引》明确:

 

    一是“小升规”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三年内给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优惠,第一年减按应纳税款的30%征收,第二年减按50%征收,第三年减按70%征收。

 

    二是对已列入宁波市经信委“小升规”名单的企业,可持申请报告、税收优惠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小升规”名单文件等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将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的意见批复。具体可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税政科联系。

 

    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小升规”房土两税减免为报批类减免,需依申请办理,原则上按年审批。

 

    宁波市地税局在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税收政策调控职能,做好对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服务工作,为宁波市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对于“小升规”各项惠政的落地情况,宁波市8718平台将继续跟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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