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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15)86号
信息来源:科技部 作者:编辑 马侃侃 发布于 2015/4/3 9:09:00 点击量: 63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各有关单位:


  创新方法是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工具的总称。加强创新方法工作,切实做好相关领域的研究与应用具有重要意义。创新方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科技工作,是从源头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创新方法工作专项主要支持提升科技效率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方法研究与应用。


  2015年创新方法工作将贯彻落实《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科技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科党组发[2015]1号)中提出的重点任务,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现将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创新方法工作的定位、指南方向和具体申报要求(附件2)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部门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主管机构;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申报单位需通过推荐部门向科技部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次。


  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推荐书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项目数量不限。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方式。请组织申报单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中心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om


  2. 受理期限。2015年5月25日17:00前。


  (二)推荐及材料报送。


  1. 组织推荐。申报单位需按照指南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通过各推荐部门报送正式文件。各推荐部门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并以公函形式进行推荐。


  2. 材料报送。各推荐部门于6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请不要现场报送。


  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


  ⑵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及光盘(Excel格式)。


  ⑶网上直接生成并打印盖章的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4份、双面打印,无线胶订)。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邮编:100038。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栾芸、常影


  联系电话:010-58884885、58884887


  传真:010-58884889


  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联系人:李文雅、沈文京


  联系电话:010-58881691、58881686


  附件:1.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doc



       2.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申报要求.doc




科 技 部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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