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好几家企业反映,接获税务部门通知,不但要求城建税税率从现行的1%提高到5%,而且必须一次性补缴上年度的税额。据了解,有企业需一次性补缴百余万元!
余姚某企业反映,按税务部门要求,已于近期一次性补齐了自2007年至2015年的土房两税,近30万元。税是补了,但还有一事让该企业耿耿于怀,原来是2013年“菲特”期间出台过“受灾企业土房两税减免”惠政,该企业也遭受灾害,因此希望8718平台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返还。
宁海有家生产“生物质柴油”的企业反映,其技术设备优势,可用多种生产原料生产“生物质柴油”,但因废矿物油作为生产原料供应不稳定,被税务部门告知不符合《财税〔2013〕105号》规定的“生产原料中废矿物油重量必须占到90%以上”的消费税免征条件,要求企业按1300元/吨补缴消费税,这样一来,税额已挤占原有利润,“卖一吨亏一吨!生意咋做做?!”
纳税是企业的应尽职责,再与企业的交流中,他们也都表示理解,但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形势下,给企业原本就已经紧绷绷的资金链上再施加一股拉力,而且是“一次性补足”“翻旧账”的行政命令,企业还是颇有微词。
企业反映,税率调整太突然、幅度过大,加上须一次性补缴的要求,企业流动资金准备不足,应对补缴措手不及。
8718平台建议:
一是税率调整是否可预先提醒,少些“突然袭击”。
二是税金是否可分期补缴、分批缓缴,别让补税成为打击企业信心的武器,更别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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