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工贸办(科)、石浦经发局,开发区、产业区:
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象山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象经信〔2015〕114号、象财企〔2015〕332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5年度象山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计划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
1、项目新增设备技术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建设期不超过二年,在2015年度需有投入;
2、项目在本县区域内实施;
3、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
①新装备产业:海工与石化装备、新能源装备、高端基础件、高效节能设备、通用航天装备;
②新材料产业:海洋新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及化工新材料、新型功能材料;
③海洋生物(生命健康)产业:海洋生物医药和制品、生命健康医疗设备。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从严把关,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象山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立项申请表》,并于2015年9月22日前统一报送县经信局科技科。
联系人:段荣祥,联系电话:65752946,邮箱:574603850@qq.com。
附件:象山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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