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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奉化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奉人社(2015)98号
发布于 2016/3/24 15:23:00 点击量: 1751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1〕77号)和《奉化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奉人社字〔2012〕33号)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奉化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新能力
    申报企业在奉化注册,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属于宁波市以上领先水平,团队能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紧密结合。
    (二)人才队伍
    团队具备连续2年以上合作基础,并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原则上都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团队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强的创新思想、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充分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领导团队开展工作。
    (三)支撑保障
    企业建有一定层次和规模的技术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工作站或院士工作站等载体,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等。
    (四)制度建设
    企业建有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团队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相对独立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激励保障和人才培养制度,在技术智力引进、吸收、转让,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建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制度、措施和程序。
    二、奖励与扶持办法
    市财政安排企业技术创新团队专项资金,用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进行攻关研究,对每个入选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扶持,连续扶持3年。
    财政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向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倾斜,优先吸收他们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开发计划的重要平台,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经济转型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奉化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按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并进行装订,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本,于8月28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
    联系人:胡蓉萍      联系电话:88681506      电子邮箱:250258738@qq.com

    附件:奉化市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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