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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宁波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
仑政(2015)38号
信息来源: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于 2016/3/31 15:40:00 点击量: 33418

   

   7.鼓励“两化”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水平,重点支持“机联网”、“厂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网络制造项目、骨干企业登高项目,软件投入30万元以上的,按照软件投入额的30%,给予50万元以内的扶持。列入宁波市“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试点企业的扶持5万元;通过工信部“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认定的扶持20万元。


   8.推动信息产业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剥离软件业务独立发展,对当年剥离并落户区内的软件企业给予15万元以内的扶持。对软件业务收入占比超过20%,且首次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9.大力推进产业更新。鼓励盘活原有低效利用资源,新引进新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实施“腾笼换鸟”,对新企业两年内统计纳库且“体检”评价水平达到B类以上的,经工业主管部门认定,“体检”评价分每超过1分给予1万元扶持,最高扶持不超过30万元。


   10.鼓励企业品牌创建。新评为中国驰名商标(除司法认定外)、浙江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宁波市知名商标或名牌产品,一次性分别扶持3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新评为浙江省著名商号,一次性扶持10万元。新获得“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一次性扶持30万元。新认定为浙江省、宁波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一次性分别扶持3万元、2万元。


   11.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每项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补助。主导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的,每项给予10万元补助;参与上述标准制(修)订的,每项给予5万元补助。组织区内行业联盟标准制(修)订的,给予1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企业单位,给予20万元的补助。对牵头组织优势行业标准化制订工作的单位,给予50万元以内的补助。


   12.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不超过1万元补助。鼓励企业专利大户申请,对当年有效申请国内专利达到20件的(发明专利占比不少于10%),或者发明专利达到8件的,给予2万元补助,每增50%再给予1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鼓励发明专利产业化,对专利技术产品年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根据销售规模、技术含量等情况择优认定为专利产业化示范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扶持。鼓励和扶持企业开展专利维权,对其维权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办事处,代理本区申请专利35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每增加50件,再补助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3.鼓励企业设计开发新产品。鼓励企业依托市场,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工业企业新产品通过市级以上新产品投产鉴定的,每项补助2万元。鼓励企业提高工业设计水平,对成功创建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扶持。鼓励大型、高端工业设计机构落户我区。


   14.积极培育上市型企业。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因股份制改造或上市规范要求,对关联资产实施重组而导致成本增加,在上市辅导备案或新三板挂牌后,按所涉资产增值额5%,给予500万以内的补助(其中新三板挂牌企业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新设(含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备案后,一次性补助100万元。新设股份公司股改前后,区产业发展基金、创投引导基金及其参股的子基金优先予以支持。


   鼓励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区内企业在境内外成功首发上市,给予公司管理层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如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本区不足1亿元的,补助额度按50%执行)。区内企业在境内通过买壳或购并等方式实现上市,并把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本区,给予公司管理层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和经认定的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助。企业在新三板实现直接融资的,按其融资额的1%给予5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补助。


   15.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对本地企业兼并重组。区内上市公司对本区域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而导致成本增加的,在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或工商变更登记后,按重组所涉资产增值额的5%给予300万元以内的补助。区内上市公司对列入区政府帮扶名单的面临暂时困难的潜力型企业或其资产实施兼并重组的,按上述补助标准上浮50%兑现。


  三、大力鼓励扶持创业创新


   (一)加大对创业创新人才扶持


   16.落实人才专项扶持政策。继续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工程师引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企业柔性引才、高端人才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培育等鼓励政策,进一步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集聚,优化我区人才结构。具体按《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仑委〔2012〕3号)等文件及相关补充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17.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按照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建设方案确定的研究内容,两年内分三次给予第一层次科技创新团队每家100万元以内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给予第二层次创新团队每家50万元以内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建立院士工作站的,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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