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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暨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计划处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6/30 9:03:00 点击量: 2201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研究分析我市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探讨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举措,经研究,决定召开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1.学习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交流学习思想体会和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的意见建议和下步工作思路;
  

  2.交流讨论当前我市科技创新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和下步急需突破的关键性改革措施;
  

  3.研究讨论《宁波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讨论稿);
  

  4.研究讨论《宁波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稿)。
  

  二、 会议地点
  

  宁波市行政会议中心204会议室(宁穿路2001号4号楼)
  

  三、 参会单位和人员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分管政策法规的副局长,市有关部门联系科技管理的职能处室负责人,有关高等院校分管科研的副校长,有关科研院所负责科研或技术转移工作的副院(所)长,有关企业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负责人,部分科技人员代表。
  

  四、会议时间
  

  座谈会分三期举行。
  

  第一期:主要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时间: 7月5日(星期二)下午14:15—17:15;
  

  第二期:主要面向各县(市)区、有关功能区和市有关部门,时间:7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第三期:主要面向企业,时间:7月6日(星期三)下午14:15—17:15。
  

  五、有关要求
  

  请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本单位内推荐1名科技人员一同参加同期的座谈会,被推荐参会的科技人员要求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包括创新团队),获科技经费资助在50万元以上,曾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获企业横向课题资助,或向企业转移过职务发明科技成果。
  

  参会企业代表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功能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帮助通知。
  

  请参会单位于7月1日前将参会代表报名回执报送至市科技局计划处。
  

  请各单位从宁波市科技信息网(www.nbst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附件3和附件4,参会时带上,会议不再另行提供。
  

  联系人:卢丽娜 电话:89186832 传真:87283033
  

  徐海霞 电话:89187178

 

  附件1.参会单位名单.docx

 

  附件2.参会代表报名回执.docx

 

  附件3.宁波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讨论稿).doc

  

  附件4.宁波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稿).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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