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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大数据领域和“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8/31 9:27:00 点击量: 2337

 

各县(市)区发改局、“六区二岛”经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8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9号)”文件精神,请你们按要求做好相关领域工程实验室申报准备工作,请于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委。
  

  联系人:郑建铭 联系电话:89183918
  

  邮 箱:nbgongye@163.com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docx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docx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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