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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宁波市2015年度第五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7/2/7 10:53:00 点击量: 1429

 

鄞州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
  

  根据《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4〕188号)、《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暂行办法》(甬发改工业〔2015〕133号)和《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甬财政发〔2015〕30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下达宁波市2015年度第五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534.76万元。各县(市)区收款后作“1100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入账,支出列“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目。
  

  请各有关县(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有效。各销售机构对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
  

  附件:2015年度宁波市第五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细表.xls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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