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企服要闻

关于各有关部门报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2016年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7/3/2 15:05:00 点击量: 14735


 

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两创办《关于报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2016年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结合《关于宁波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90号)工作要求,现就报送2016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要求

 

  总结内容不限定格式,应全面客观、突出特点、体现亮点,注重运用数据和典型案例等形式,综合反映本市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情况。总结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空间载体建设、公共服务提升、融资环境优化、激活创业活力、体制机制改革、小微转型升级、企业税费减免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参考甬政办发〔2016〕190号文中六大工程的相关内容进行总结。

 

  2.财政资金投入使用及拉动民间资本情况,主要包括在载体建设、公共服务、融资环境、人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及其他方面的政府及地方投入情况。

 

  3.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4.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结合甬政办发〔2016〕190号文的要求,提出2017年工作思路、目标、措施等。

 

  同时,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请提交以下附件:

 

  1.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探索的创新性政策措施案例。案例能体现本市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创新实践成果,案例主要包含基本情况介绍、主要经验及做法、取得成效等内容,案例数量1个及以上;

 

  2.其他与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的材料,包括各单位2016年工作总结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责任处室2016年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等。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两创示范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全面、准确。

 

  2.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严把内容关、数字关,确保内容规范、数据准确。

 

  3.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两创办。

 

  4.请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联络员根据国家报送两创示范工作主要统计指标要求(见附件1),提前做好数据准备,并于3月3日至3月8日期间登陆我市两创示范门户网站(http://www.nbsme.org/),报送2016年两创示范主要工作指标数据。平台账号密码信息请咨询数据报送平台联系人。

 

  三、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建军

 

  联系电话:89183437

 

  电子邮箱:nblcsf@126.com

 

  数据报送平台联系人:卢央央 87656278

 

  附件1:《2016年度两创示范工作主要统计指标表》.xls

 

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 所含政策
  • 所含服务
  • 所含知识
  • 所含机构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