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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宁波市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计划处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5/5 13:44:00 点击量: 16065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
  

  现将宁波市2016年第一批科技项目经费的安排情况通知你们,本批经费共安排28463.5万元。
  

  从科技创新资金中列支24111.5万元,包括:①科技重大科技专项6521.4万元(973、863、支撑等工业国家项目配套13项 1366.4万元,工业结转44项1487万元;农业国家项目配套 6项362万元,农业社发重大专项结转 36项2108万元,生命健康专项结转22项1198万元)。②技术创新引导专项8060.6万元(国家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配套 27项318.5万元,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200万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4000万元;科技信贷风险池资本金2000万元;农业富民项目结转95 项 956万元;社会发展结转项目18 项245 万元,社发国家项目配套9项 341.1万元)。③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7130万元(引进共建研究院所1项3000万元;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补助157项3545万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3项510万元;科技服务业结转项目8项75万元)。④创新环境营造专项1699.5万元(发明创新大赛110万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补助21项630万元;科技奖励经费958万元;国家软科学项目配套项1.5万元)⑤科技项目管理经费700万元。
  

  从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列支4352万元,包括:国家国际合作项目9项1175万元;市级国际合作结转项目11项280万元;宁波市科技大市场397万元;宁波材料所落地项目配套2500万元。
  

  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文件后,将此项资金作“1100306科学技术”入账,支出列报2016年“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科目。
  

  请各县(市)区、“四区两岛”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科技项目用款计划表,到市科技局签订科技项目用款计划表后,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办理拨款;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科技项目用款计划表,到市科技局签订科技项目用款计划表,财政预算单位由市财政直接拨付,非财政预算单位到市科技局办理拨款。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甬科计〔2013〕98号)对实施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验收。
  

  附件:2016年度第一批科技项目计划安排表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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