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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促进民间投资 发展民营经济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6/23 9:02:00 点击量: 238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工作汇报,要求以不断深化改革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会议指出,近期国务院组织对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国督查,从督查调研情况看,这几年各地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方面。但督查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部分法规政策不配套、落实不到位;民营企业难以享受与国企同等待遇;融资难融资贵、缴费负担重;一些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会议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这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重大方针的重要体现,既利当前更惠长远,不仅有利于稳增长、保就业,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经济成长、推动发展升级的重要内容。


  二要以深化改革和政策落地见效提振民营企业投资信心。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号入座”,必须以壮士断腕的精神推进改革,切实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既抓好自身整改,部门还要督促本系统的整改,稳定市场对经济发展的良好预期。


  三要继续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投资环境。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能放给市场的坚决放给市场。加快清理完善涉及民间投资的法规政策,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出台有效举措,切实解决民企与国企公平竞争问题。


  四要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严格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专项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到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同时坚决防止以各种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探索发展新型融资担保行业。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适合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特别要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扩大服务中小企业业务。


  五要强化责任追究,建立严格的对政府违约和政策不落实的问责机制,提高政府公信力。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问题。尽快清理涉企收费,坚决砍掉不合理的收费和中介服务环节,有规定的收费也要减少,降低企业成本。坚持依法行政,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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