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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宁波市2016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综合计划处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6/30 17:28:00 点击量: 1844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
  

  现将宁波市2016年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的安排情况通知你们,本批经费共安排16556.5万元。
  

  从科技创新资金中列支13908.5万元,包括:①科技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512.6万元(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项目13项970万元,公益类科技重大专项11项758.6万元,创新团队结转28项 2784万元)。②技术创新引导专项1521万元(农业富民项目63项1030万元,科技惠民项目43项416万元,农业新品种12项75万元)。③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5723.9万元(引进共建研究院所1项600万元;企业研究院补助31项3625万元,重点实验室补助9项225万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2项893.9万元,科技服务业专项21项380万元)。④创新环境营造专项2151万元(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配套100万元,涉外发明授权专利补助44项170万元;自然基金项目281项1515万元;软科学项目72项366万元)。
  

  从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列支2648万元,包括:技术交易补助21项373.8万元;产学研合作项目52项2274.2万元。
  

  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文件后,将此项资金作“1100306科学技术”入账,支出列报2016年“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科目。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科技项目用款计划表和合同书,到市科技局签订科技项目用款计划表和合同书。县(市)区、“四区两岛”企业到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办理拨款;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项目承担单位,财政预算单位由市财政直接拨付,非财政预算单位到市科技局办理拨款。请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甬科计〔2013〕98号)对实施项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验收。
  

  附件:宁波市2016年度第二批科技项目经费计划安排表.xls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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