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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省余姚市引进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公告
发布于 2016/7/25 13:11:00 点击量: 1257


   为加快集聚余姚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余姚市委、余姚市人民政府《余姚市引进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姚江英才”计划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发布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特别支持(A类)、重点支持(B类)、优先支持(C类)3个层次,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集聚一批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着力提升人才竞争优势,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余姚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尚未在余姚落户,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类创业创新团队,同时,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体条件为:


   (一)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在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自主创业经历,且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二)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具备产业化条件的项目。


   (三)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含顾问),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结构合理,互补性较强,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较大,且至少半数团队成员每年在余姚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四)团队需在余姚注册创办企业,按支持的不同层次实际到位注册资金至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低于团队申报书内承诺认缴资金的50%;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或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股东;团队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团队创办的企业(企业总部)在工商注册登记有效存续期内不搬离余姚。


   特别优秀或我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领衔的团队,可在年龄、学历等方面适当破格。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一)申报受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向的团队请登录“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或“余姚党建网”(www.yydj.cn)下载申报表格,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申报邮箱。
   (二)组织初审。对申报团队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审查和初步遴选,提出初步建议名单。


   (三)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对初审通过的团队,就团队带头人和团队架构、研发能力、项目方案可行性和合理性、项目的先进性和市场前景、支撑条件、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存在的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推荐名单,并提出团队分类意见。专家评审采取申报团队陈述、专家提问、口头答辩、小组讨论、专家打分等形式进行。


   (四)尽职调查。对进入推荐名单的团队项目进行尽职调查。


   (五)研究审定。根据专家小组评审意见和尽职调查结果,通过部门会审和适当形式公示后,报市政府研究确定,然后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均采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每个申报团队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为团队带头人姓名,内容包括:1.申报书(附件1)WORD版,其中需要个人签名和单位盖章的页面须另行提供扫描件;2.附件材料PDF版;3.团队带头人和成员的电子版照片(大小为3.3×4.4厘米,300像素/英寸以上,JPG格式)。


   (二)附件材料(团队带头人和每位成员均需提供)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3.工作经历证明;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等等。


   五、政策支持


   (一)项目资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给予A类团队500万元扶持资金、500万元种子资金和500万元贷款额度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B类团队300万元扶持资金、300万元种子资金和300万元贷款额度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C类团队100万元扶持资金、100万元种子资金和100万元贷款额度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的支持,各类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参照《余姚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种子资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执行。


   (二)场所支持:根据项目类别,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创业场地或办公场所,给予3年内房租全免的优惠。


   (三)优先推荐:优先推荐团队成员申报上级各类人才计划,对成功入选国家、浙江省“千人计划”和宁波市“3315”个人计划的人员,再分别给予个人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四)所有入选团队需在发文公布后半年内,在余姚市完成企业注册手续,且有一半以上团队成员到位,才能享受上述支持政策。逾期未完成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15日。


   (二)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任意调整注册资本、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在团队落户余姚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余姚创业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


   (三)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级材料。


   (四)团队带头人和成员所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申报联系方式


   余姚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马新章,罗燕斌


   电话:0086-574-62733367,62731229


   邮箱:yyzyjs@163.com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保庆路128号209室


   中共余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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