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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信息来源:宁波市物价监督检查局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8/5 17:28:00 点击量: 5333



各电商经营企业:


  近年来,我市投诉举报电商企业价格违法案件逐年增加,为规范电商市场价格秩序,我局针对电商企业常见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归纳和梳理,并作如下提醒:


  一、目前电商存在的涉嫌价格违法的常见行为


  ()虚构原价。标注的原价必须是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某商品降价前七日内成交过8元/件、9元/件、10元/件,则原价必须标8元/件,标9元/件或10元/件则为虚构原价。


  (二)未明确划线价含义。在网络促销活动中,商品价格往往会出现划线价和实际促销价(如:划线价100.00元,促销价80.00元),电商企业必须在商品页面上注明划线价的含义且划线价要真实有依据(如:划线价100.00元为厂方建议零售价等)。


  (三)先涨价再打折。即商品宣传打两折、三折促销,先把该商品价格涨上来,然后再打低折扣,其实打折后的价格比原实际销售的价格要高。


  (四)误导性标价。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如声称“零利润”、“全网最低价”、“店铺全场5折”等,但价格标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五)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承诺”是指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做出的具体确定的承诺。电商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即为价格违规行为。

 

  二、电商经营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电商在商品销售过程中,不能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行为。


  (二)在网络购物交易前,部分消费者往往与淘宝客服就价格等问题进行咨询对话,在对话过程中,淘宝客服需注意不要轻易向消费者答复划线价格就是原价。


  (三)电商在商品促销过程中,应直接注明原价、促销价,并注明促销时间、原因、折价幅度等内容。


  三、价格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经营者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宁波市物价监督检查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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