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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北仑区区级稳增促调专项资金半年度预拨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仑财政局 作者:编辑 李钰 发布于 2016/8/15 14:05:00 点击量: 2325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区级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仑经信[2016]19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度北仑区区级稳增促调专项资金半年度预拨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我区注册,并符合仑经信[2016]19号文件第五条条件企业。

  

  二、申报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26日,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节假日除外)进行申报。

  

  三、申报方式: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

  

  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北仑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平台(网址:http://jxj.bl.gov.cn或 http://czj.bl.gov.cn,点击飘窗“2016年度北仑区区级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申报”)进行申报。扶持企业注册完成后,输入帐号和密码即可进入申报平台;原已注册的企业,请直接输入帐号及密码申报,如遗忘可联系软件服务电话(13757465983、15990505856)或进会计群进行咨询。

  

  如有企业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原始凭据到北仑区减负办或区财政局企财国资科(税源科)由工作人员代为申报。

  

  四、注意事项:

 

  1. 扶持资金按会计年度进行核算,企业本次申请享受专项资金扶持的额度,不得超过所属2016年度1-6月实际负担的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总额的60%。

  

  2.企业符合其他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各级税收优惠政策的,可自主选择从高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

  

  3.本次半年度预拨申请资金以万元为单位,即万元以下不接受申请,万元以上去尾数保留至万元整数,未上万元的企业实行年终一次性申报兑现。

  

  4.请在网上申报时在指定位置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宁波市北仑区区级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提供的资料,请务必保证填报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准确。

  

  五、联系电话:86781167、86780680、86780679

  

  软件服务联系电话:13757465983、15990505856

  

  北仑区会计群号:554869245、248485255

  

  附件1: 关于印发《宁波市北仑区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2:北仑区区级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北仑区减负办 

 

  北仑区财政局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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