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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编辑 李钰 发布于 2016/8/26 15:00:00 点击量: 87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部门: 

  

  《宁海县“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宁海县“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制造业质量水平提升,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1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5〕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要求,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实施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的战略举措,按照“企业主体、市场认可、社会参与、政府监管”要求,着力构建“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通过持续、整体和梯度培育,努力打造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和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产品,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县形成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带动力大、竞争力强,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比肩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品牌。
  

  ——积极引导和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制造业“单打冠军”企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现代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在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打造一批“浙江制造”品牌。
  

  ——全县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产品100%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关键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0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00%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标准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龙头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的协同作用,努力研制产品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产品标准。鼓励“浙江制造”品牌企业积极主导或者参与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国际互认。到2018年,在文具、汽配产业形成一系列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浙江制造”产品标准。
  

  (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现有的各级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的作用,宣贯“浙江制造”认证标准、认证程序。加大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和其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运用,引导“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企业的标杆作用,带动区域内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自主创新工作。积极推动“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制定技术创新战略及实施计划,按照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研究院的标准,建立企业科技研发机构;积极鼓励“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年科技研发投入随营业收入增长同比增长,拥有与产品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相关的设计或者制造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技术成果。
  

  (四)落实产业协同要求。积极发挥“浙江制造”产品生产企业对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推动“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努力提升自身技术引领能力,推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生产等现代制造模式的运用,有效带动产业标准、产品、工艺及技术进步。
  

  (五)推进试点培育工作。制定“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发展三年规划(2016年-2018年),以文具、汽配产业为重点,以已获浙江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政府质量奖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主要培育扶持对象,梯次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鼓励和引导培育成熟的试点企业自愿参加“浙江制造”认证,开展“浙江制造”对标达标活动,通过对标找差距、促提升,努力达到或接近“浙江制造”水平。
  

  (六)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宁波市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企业标准化工作机构为基础,有效构建制造业标准化工作体系,推进“浙江制造”标准创新工作。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国家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重点,外部探索建立检测联盟等方式,加强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我县企业按照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生产“浙江制造”产品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加强质量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得力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作用,组建我县质量管理与品牌建设专家团队,为“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产业人才的全方位培育和引进,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对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者先进质量经营理念和质量战略方面的培训。支持“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培养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质量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等,争取更多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落户我县,不断提高我县标准话语权。
  

  四、工作措施
  

  (一)确定“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产业。按照企业主体、质量核心、合力打造、试点带动原则,结合县经济规模和区域特色,确定我县文具、汽配产业为“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产业。
  

  (二)筛选“浙江制造”培育试点企业。通过对文具、汽配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水平、品牌培育程度、产业技术平台建设、人才技术水平等情况的调研,确定我县首批“浙江制造”培育试点企业。
  

  (三)梳理“浙江制造”试点产品。按照产品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培育目标,行业协会会同试点企业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从产品的创新性、先进性、带动性、示范性等方面着手,全面收集各类产品在国内、国际的质量状况、品牌知名度、技术水平等信息,明确产品的具体提升方向,制定培育工作计划。
  

  (四)推动制定“浙江制造”产品标准。瞄准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组织培育试点企业联合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出台一批涵盖质量管理、技术创新、产业链带动、品牌保护、客户服务、企业信誉和社会责任等内容的“浙江制造”产品标准,抢占关键技术话语权,确定“浙江制造”产品竞争优势。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6年4月—2016年8月)。建立“浙江制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列入培育的重点企业开展“浙江制造”试点调研,明确培育对象、培育举措,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浙江制造”试点企业认证培训。
  

  (二)培育实施阶段(2016年9月—2017年12月)。全面开展“浙江制造”培育工作,组织推进“浙江制造”产品标准制订、“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宣贯培训、试点企业对标达标提升活动及申报认证工作。
  

  (三)推广总结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以获评企业为标杆,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孵化基地建设和现场观摩学习活动,指导入孵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对试点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总结经验和做法,为在其它行业优势产品中开展“浙江制造”认证打好基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宁海县“浙江制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实施工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拟定年度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保障,密切配合。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落实扶持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为“浙江制造”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效保障。对于组织制定并发布“浙江制造”产品标准和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媒介的宣传导向作用,整合资源,共同塑造“浙江制造”品牌形象,把“浙江制造”与“质优宁海”建设有机结合,将打造“浙江制造”品牌文化作为建设质量强县的重要内容。通过媒体宣传、展览展示等对外发布宁海“浙江制造”品牌,使之成为宁海制造业高水平的形象代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浙江制造”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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