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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本减负35条”落实——取消工业厂区容积率、高度、绿地率限制(一)
信息来源:8718企服中心 作者:唐思达 吴伟莲 发布于 2016/9/4 8:56:00 点击量: 4640



  “降本减负35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事航空等要求前提下,工业企业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绿地率不再设定下限指标限制。但近期宁海县部分企业向宁海县8718子平台反映:该政策在宁海并未落实!


  据了解,目前宁海县现行标准为:工业企业园区容积率上限3.0,其他2.0;厂房高度上限24米;绿地率下限放宽为:5亩,5%;5-10亩,10%;10-35亩,15%;35亩以上,20%。


  为进一步了解该政策全面的落实情况,市8718平台分别向市级部门和县(市)区进行咨询。


  (一)市级部门回复。“降本减负35条”中该政策的分工牵头单位宁波市国土局表示:可以说都已经落实,但实际容积率、高度也不可能是无限制的,现在对于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已经都从2.0放宽到2.5了。对于绿地率及高度的现行要求,未正面回应。宁波市规划局表示:这几项审批事项目前市局均未在审批,都已下放至各地方分局,具体执行情况建议咨询地方分局。


  (二)各地执行情况。除了镇海、杭州湾、鄞州区规划局答复容积率、厂房高度、绿地率均落实执行外,其他多数县(市)区处于部分指标未落实、甚至全部未落实的状态。


  据悉,该项政策是“降本减负35条”的重点工作任务,为推动政策落实,市级专门建立土地资源利用专项行动小组,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土地资源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甬政办发〔2016〕75号),第一条就明确了该政策。


  关于该政策下步落实情况,8718平台将继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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