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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要先公正合法乎?!(三)
信息来源:8718分理中心 作者:陈颖 吴伟莲 发布于 2016/9/25 9:07:00 点击量: 3201



  【前情回顾】担保机构办理房产二次抵押登记时被要求先进行“抵押合同公证”,而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却没有这般要求。对此,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未能提供法律法规依据。6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正式答复,将在8月底前取消担保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前置的合同公证手续。


  8月16日,市8718平台联系市国土资源局了解进展,得知目前尚未取消合同公证,仍在协调推进中。


  8月28日,市国土资源局无奈表示,推动遇阻,目前看来,取消登记前置的合同公证手续恐怕希望渺然。同时,该局提出希望与市减负办当面沟通,共商难题。


  9月6日下午,市减负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8718平台有关负责人一同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议室现场会商。会上,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解释,经过近两个月的调研,发现立即取消抵押公证前置的三大难点仍无法克服:


  一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序衔接难。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去年12月28日才开始承接房屋登记职能,为确保平稳过渡,因此暂时沿袭以往做法,待上级明确规定后再作调整。


  二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难。担保业务有的长期处于监管缺失状态,公证可为抵押当事人提供法律保障,有效确保抵押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是规避登记风险难,可能引发更多的登记纠纷。目前,日均登记业务量达到500多件,仅凭登记部门的技术力量和人员配备无法完全胜任抵押登记的审慎审查,如造成损失,登记部门还将承担赔偿责任。


  经商办,会议基本达成一致,根据贯彻落实“降本减负35条”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须尽快取消抵押公证前置,鉴于立即取消的种种困难,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尽快拿出下步解决措施及推进计划。市国土资源局表态,拟于近期赴杭州、广州等取消公证的城市考察调研,借鉴经验,如立即取消的条件还不成熟,也将积极争取采用政府统一购买抵押公证服务,或协调公证机构降低公证费用的方式,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8718平台将继续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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