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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社局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 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于 2016/9/27 16:42:00 点击量: 1590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创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进一步规范购房补贴、购房贷款贴息、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14〕95号)、《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4〕181号)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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