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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于 2016/9/27 16:39:00 点击量: 462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规范浙江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支持全省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财政部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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