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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打好高效利用“组合拳”力降企业用地成本
信息来源: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11/7 9:58:00 点击量: 3091

 

  为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和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慈溪市开展土地资源利用专项行动,并实施一系列优惠政策,出实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创新土地供应政策,鼓励企业挖掘用地潜力,支持企业创业创新。

 

  一是开展弹性出让试点,完善土地出让机制。慈溪市已出台《关于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弹性供应的实施意见(试行)》,于2016年10月11日试行,试行期限暂定两年。根据现有的产业生产周期特性等因素,在原有土地使用权50年出让年期的基础上,创新设立30年出让年期。30年期出让的起始价按照50年期评估价的0.7系数左右确定。该出让期限届满时,对项目发展前景和合同履约等进行综合评估,视情决定续期或收回土地使用权。目前已确定在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500台五轴联动立卧加工中心项目”“年产500万件汽车功能件、汽车照明、汽车高端内饰件、汽车高端外饰件项目”“年产500套高场强超导核磁共振系统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出让试点,项目用地面积共214亩,总投资9.6亿。

  

  二是创新供地方式,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已初步拟定《关于工业用地差别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鼓励以租赁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降低其土地取得成本,以保证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在发展初期集中资金投入到研发等生产性支出上。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积极探索以地役权的方式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同时,符合产业导向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为A类和B类的节约集约用地项目,在土地评估价格基础上,可下浮确定出让起始价。力争通过差别化地价杠杆的撬动,优化投资结构,腾出发展空间。

  

  三是调整保证金比例,降低企业用地费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土地市场等综合情况,适当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土地出让时,将工业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至土地出让起始总价的15%。涉及房地产用地的,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此外,暂停收取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开发区之外),严格执行省政府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为企业节省前期资金投入2%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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