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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企业每年可减负超30亿元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记者 董娜 通讯员 朱晗烨 编辑 刘媛媛 发布于 2016/12/7 9:52:00 点击量: 4524


  

  日前,从宁波市地税局获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税局近日发布通知,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此举将为宁波市企业减负超过30亿元。  

 

  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税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宁波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据宁波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按照现有费率的70%向企业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负效果明显。此次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是减征政策的“升级版”,旨在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更快发展。据宁波市地税局测算,该基金停征后,每年可为宁波市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减负超过30亿元。  

 

  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利基金全面停征后,每年至少可以为井上华翔公司节省120万元。该公司可将这笔资金投入技术改造和创新研发,缓解资金压力。  

 

  据悉,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宁波市自1994年开始全面征收该项基金,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1%来计提和缴纳。该项基金的征收,为宁波市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河流治理、水资源保护及防汛抗旱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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