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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经发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
发布于 2016/12/7 16:53:00 点击量: 6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2017年度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1、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售后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业;2、服务创新:包括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新兴产业等公共服务平台;3、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与试点任务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要求:申请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已办理土地、环评、能评等前置审批;项目建设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处于市场化初期、公共服务特征明显,服务创新具有先进性。投资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时间:2016年12月10日前,向我局上报项目投资规划、投资构成、建设内容、建设条件落实等情况。其他申报资料后续通知。


  四、联系人:陈奕霖 89288692



经济发展局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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