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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千名博士进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 2016/12/8 14:10:00 点击量: 643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区域校企合作,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并结合省“五帮一化”服务企业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初创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主要对象,深入排摸企业发展需求和技术需求,切实解决企业科技创新难题,充分发挥高校科技、人才、成果和平台四位一体创新优势,探索建立和完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长效机制,不断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


  二、主要目标  


  以实施科技领航计划、建设宁波新材料科技城为抓手,通过“千名博士进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构建企业发展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计划从各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遴选出1000名博士、教授等科技人员,深入服务1000家企业,帮助企业推广转化科技成果500项,攻克解决各类技术难题1000项,有效申报各类科技项目1000项,申请各类专利1000件。


  三、重点任务


  (一)撰写实施一份技术升级方案。科技人员要根据技术领域和产业发展趋势,深入了解企业技术与成果需求,及时总结、整理和归纳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积极收集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信息以及国内外市场动态信息,掌握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态势和资源布局,认真分析研究关键技术问题,帮助企业编制创新发展战略规划,为企业关键技术突破瓶颈提供解决方案。


  (二)解决一项企业技术难题。科技人员要充分利用在科学技术研究领域中的优势资源,参与到企业的技术研发活动中,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关键与共性技术问题,不断提升企业成为科技强企,持续推动企业产品创新,促进传统工业战略转型,不断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组织申报一项科技项目。科技人员要紧密围绕宁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和科技改善民生的科技导向,结合企业生产、研发模式创新的实际,帮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难题,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四)推广转化一项技术合作成果。科技人员以派出单位的科技成果项目库为源头,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充分发挥各类科技成果交易会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纽带和主导作用,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搭建成果转化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建立完善一个企业创新平台。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和技术发展战略,面向国内外优势科技资源,帮助企业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机制,寻求搭建产学研用合作交流平台,努力拓展科技合作深度与广度,不断促成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效对接和交流,建立与巩固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工程中心或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


  (六)培训一批科技应用人才。通过共建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和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等载体,一方面为企业引进、培养高素质研发团队;另一方面,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应用型人才提供实习基地。


  四、计划进度


  (一)第一阶段


  1、2014年底,征集200家企业开展对接服务。以新材料科技城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初创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为目标,开展征集筛选。


  2、根据新材料科技城产业特点,从各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征集400名博士、教授,建立人才专家库。


  3、签订合作意向书。采取企业走访调研、科技对接会、科技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有效搭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实现成果转化100项、攻克技术难题150项、申报各类科技项目100项、申请各类专利100件。


  (二)第二阶段


  2015年底,力争服务企业达500家,建立完善600名人才专家库。帮助企业推广转化200项科技成果、攻克解决400项技术难题、申报300项科技项目、申请各类专利380件。


  (三)第三阶段


  到2016年底,力争服务企业达1000家,征集博士、教授服务团队1000名,帮助企业推广转化科技成果500项,攻克解决技术难题1000项,有效申报科技项目1000项,申请各类专利1000件。


  五、要素保障


  (一)加强领导


  成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分管科技合作的领导组成的“千名博士进企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千名博士进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指导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开展“千名博士进企业”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新材料科技城辖区内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积极支持活动的开展,帮助遴选符合企业需求的博士、教授团队,做好对接和联络工作。相关媒体要做好宣传、营造声势,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成功案例和典型经验,把活动推向深入。


  (二)严格考评


  建立健全“千名博士进企业”专项行动考评机制,具体分为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重点考核科技人员的到岗情况、服务情况和工作业绩等方面内容,考核工作由高新区科技局牵头组织,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送派出单位备份,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经费发放的重要依据。


  对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科技人员,要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对于表现突出的科技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报送派出单位作为本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重要依据。


  (三)务求实效


  严肃纪律,树立新风。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区党工委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赴企业走访调研,简化程序,不给企业增加负担。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技术需求,能解决的,及时予以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进行归纳整理,上报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通过调研活动全面客观地掌握问题和需求,确保专项行动方案有效实施。


  (四)政策支持


  1、对进入企业的博士、教授等科技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每人0.5万/年的经费资助,主要用于科技项目对接的组织实施以及交通补贴等。同时,对科技人员帮助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各类科研项目,予以优先立项,重点支持其研发条件建设。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对来源于宁波市内的高新技术成果,在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内的企业进行转化的项目,根据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交易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对成果来源于宁波市外高校、科研机构自主研发,在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内转化的项目,根据实际支付的技术合同交易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详见《宁波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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