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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本减负35条”落实——政府购买“口岸查验”费用(二)
信息来源:8718企服中心 作者:唐思达 发布于 2016/12/13 12:35:00 点击量: 3336


 

  【前情回顾】“降本减负35条”规定,降低通关费用……开展政府购买口岸查验费用等工作。自文件发布已有8月有余,宁波地区口岸查验费用仍在收取。8718平台也已将该问题流转至宁波市口岸办,请该办明确政策实施具体时间表。

 

  为进一步了解政策落实障碍,推动政策实施,11月18日,市企服办督察组、市8718平台相关负责人专程赴宁波市口岸办进行了现场商办。市口岸办分管领导、综合业务处负责人表示:因查验没有问题的范围、免除费用的标准两个问题未能明确,导致实施细则未能发布。目前,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工作细则已经制拟完成,下一步将面向各部门征集意见建议,预计最快将于12月初发布!

 

  12月9日,《宁波市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的公告》正式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市海运口岸范围内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公告》中同时明确,对2016年4月1日至《公告》公布前,外贸企业已经支付的属于查验没有问题范围的以上费用,凭经营服务单位开具的发票,向其申请退费。而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各经营服务单位将对查验没有问题货物的外贸企业予以直接免费,后续由市财政局向其支付免除费用。

 

  据了解,宁波口岸是全省首个落实国家该项试点政策的口岸。此项政策将惠及外贸企业17000余家,每个月可省下相关费用430余万元,全年节约成本5000多万元。仅今年4月到10月,需退还企业的相关费用就达3000余万元。“虽然等了快10个月,但‘三费’的免除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提振了我们的信心!”企业点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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