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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经信局关于推荐卓越企业家、创业之星奖候选企业家的通知
发布于 2016/12/17 17:00:00 点击量: 1850

各乡镇(街道)工贸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
  

  根据《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党发〔2015〕34号)和《工业政策实施细则》(余经发〔2015〕64号)文件精神,开展2016年度余姚市卓越企业家、创业之星奖评选。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和量化赋分表
  

  具体详见附件。
  

  二、评选程序及奖励
  

  程序:余姚市卓越企业家、创业之星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择优推荐1-2人,填写《余姚市卓越企业家、创业之星奖推荐申报表》,附相关证书及近3年内取得的奖项、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经信局。
  

  奖励:获得余姚市“卓越企业家”、“创业之星”称号的,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并相关媒体进行公布,对获奖“卓越企业家”人员给予20万元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列入上级“三名”工程“名家”培育范围,获奖“创业之星”人员给予10万元的奖励。
  

  请各乡镇(街道)工贸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接文后,对照评选条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初评,做好择优推荐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不需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纸质一式二份和电子稿)须在2016年12月20日前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联系人:吴春生,电话(传真):62831688;QQ:652819377。


  附件:卓越企业家、创业之星参评条件和量化赋分表_9997.doc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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